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二OO 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二OO 六年十月十九日以书面方式发送至董事会全体董事。 应与会董事15 名,实到董事15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南京华新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收购事项尚待有关政府审核机构批准。(本次收购的相关公告刊载于10 月14 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二、会议以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10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