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某媒体刊发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晨鸣纸业)收购本公司的相关报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咨询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后,本公司特做公告如下:
    晨鸣纸业已就洽购本公司股份事宜与公司股东及地方政府进行了初步的沟通磋商,并派出相关人员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但目前尚处于可行性分析阶段。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双方尚未达成任何正式协议。能否洽购成功,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黑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