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吃老本”、新勘探矿产储藏量赶不上开采量的状况即将改变。国家财政将出资建立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以下简称“地勘基金”),着重用于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同时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 近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2006年中央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试点项目立项指南》,这标志着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正式启动。20
06年试点项目重点支持国家规划矿区的大中型煤矿勘查项目,项目工作周期一般为2到3年。
据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介绍,我国矿产资源的勘查很有潜力。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国家公益性地质工作应由国家财政出资,而商业性地质工作由社会和企业出资。作为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衔接,地勘基金主要投向社会资本不愿意独立承担风险的勘查项目。对可以全部由企业投资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地勘基金原则上不再投资。
地勘基金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含从中央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中划入部分)、其他资金。根据矿产勘查项目的不同情况,地勘基金分别采取全额投资、合作投资两种投资方式。
财政部主要负责地勘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具体为,确定地勘基金年度总预算及资金来源;审定并批复地勘基金项目预算及组织实施费预算;审核办理资金拨付,并对地勘基金的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批地勘基金年度财务决算和项目竣工决算。
在经费管理上,所有地勘基金项目经费预算下达中央地勘基金管理机构,由中央地勘基金管理机构根据合同和项目进展情况,将经费直接拨付项目单位。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