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航凤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近期,公司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商业惯例,通过对外招标和协议转让等方式,对外出售了168艘长江运输 船舶和辅助船舶资产。
    驳船148艘,确定上海新华钢铁有限公司为买受人;
    拖轮10艘,中标购买者均为地方企业或个人,与长航凤凰不存在关联关系 ;
    辅助囤船10艘,中标购买者均为地方企业或个人,与长航凤凰不存在关联 关系;
    本次船舶出售总收入5955.484万元,增加公司2006年度利润3494.58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