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二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1月29日召开,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公司股东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事宜的议
案:同意公司与九龙山签署互保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
子公司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总额为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协议有
效期1年。
    六、审议通过关于出资1亿元人民币在上海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26000万元进行15万吨高档牛皮技改项目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景兴纸业集团造纸有限公司12.8%股权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南京景兴纸业有限公司19%股权的议案;
    十、公司定于2006年12月15日上午10:00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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