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2月8日就保险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与格式作出规定。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的发布实施,预示着保险公司在A股市场发行上市已为期不远。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保险公司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明确,保险公司应结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披露公司投资政策、投资策略,最近三年及一期投资组合构成及投资收益率,并分析变动情况及趋势。
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增设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应披露所需资金数额、拟设地点等内容;募集资金仅用于增加资本的,可不必说明其具体投向;募集资金用于更新设备、收购兼并等其他用途时,需详细披露募集资金投向。
寿险、健康险和养老保险公司在实施首发时,应披露内含价值信息;拥有寿险、健康险或养老保险公司的金融或保险集团公司应披露相关业务的内含价值信息。
(责任编辑:郭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