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3日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大连太平洋电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55%股
份,下称:太平洋电子)提供担保的议案:太平洋电子与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大连开发区分行签署1650万美元贷款合同,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太平洋电
子提供最高额1650万美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已于2006年12月12日与太平
洋电子签订了互为担保协议,双方(包括双方认可的对方子公司)继续相互为对方
银行借款提供总额度为1650万美元的等额信用担保。担保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
日起,至2007年12月11日终止。双方为对方提供的每笔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被担保方以其公司资产在互保额度内无条件提供反担保,双方共同签署了《反
担保合同》。
    截止2006年12月13日,公司担保数量累计35403万元(1650万美元按中国人
民银行外汇中间价兑换人民币共计12903万元人民币),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29403万元,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
    二、通过公司受让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
事处(下称:东方资产)的上级部门]对沈阳市建设投资公司(下称:沈阳建投)借
款债权的议案:公司与东方资产于2006年11月16日就沈阳建投借款债权转让事
宜签订了《协议书》,东方资产对沈阳建投享有债权为本金人民币25140万元及
相应利息,东方资产与公司确认的债权转让价格约为人民币11000万元。上述协
议为意向转让协议,最终转让方式和最低转让金额以东方资产上级部门批准为准
。
    三、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显集团)《关于
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议议案的提案》: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
月13日收到大显集团有关提案,建议将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增加于公司2006年度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公司董事会经审核,同意将上述二项议案作为新增临时
提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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