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成本拟纳入能源价格
资源性产品价改方案获发改委会议原则通过,将从水油电气煤领域展开
本报讯 近日,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起草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方案———《关于深化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见》,已获得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的原则通过。
节能降耗指标去年未完成
据报道,2006年是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首年,这是中国第一次提出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但到年末,这一目标并未能实现。造成中国能源消耗过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关键在于中国能源价格长期实行不完全成本定价,造成能源价格机制的扭曲,市场规律无法自动调节能源消费行为,使国家降低单位GDP能耗的努力收效甚微。要根本改变目前的高能耗状况,就必须触及能源的定价机制。
气价接轨国际将征燃油税
按照该方案,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改革将从水、石油、电力、天然气、煤炭领域展开,并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整套方案的最大变化在于,把环境治理成本和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计入上述产品的定价中。
天然气首当其冲。根据发改委的监测数据,2003年,原油、天然气、发电用煤之间的价格比较关系,国内为1∶0.4 1∶0.41,而同期国际市场上的比价为1∶1.04∶0.25———中国天然气价格明显偏低。这成为天然气提价的一个重要依据。国家发改委就此提出,逐步将国产天然气的价格提高到与国际价格接轨的水平,实现天然气价格与国际市场可替代能源价格接轨。同时,将继续完善成品油的价格形成机制,择机开征燃油税。
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
在电力价改领域,改革路线图也已日渐清晰。近年来开展的电价改革中,由于输配电价尚未形成,目前进行试点的区域电力市场竞价上网被多次叫停。为解决这一问题,此次资源性产品价改方案中,建立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机制的内容被明确提及。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差别电价”的政策。
在煤炭价格上,新方案的主要思路是完善煤炭成本的构成,在成本中加入矿权取得成本、资源开采成本、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安全生产成本以及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
综合《中国经济时报》、《羊城晚报》、《东方早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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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2007年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将突出安民生、保改革、促发展三个重点。
据悉,安民生,就是要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组织开展教育收费、医药价格、房地产价格、律师服务收费检查和法院收费等检查;保改革,就是要保障各项价格改革措施贯彻落实到位,组织开展资源和环境价格检查;促发展,就是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组织开展涉农价费和涉企收费检查。
(责任编辑:胡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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