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监会日前召开的“两法”座谈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表示,为了贯彻两法,保监会提出了将公司治理与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一起作为监管的核心内容,健全公司内部制衡机制,提高公司运行效率。
    魏迎宁表示,要将合理处理规范与发展的关系,以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根本。在此次保险法修改过程,保监会以合理配置当事人权利义务为目标,通过完善保险经营规则、健全偿付能力制度,将保护被保险人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根本,以实现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在改进和健全保险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的同时,保监会也注意保护保险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营造一个不断创新的监管环境,通过肯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力量,发挥市场的自治作用,力图构建一套完善的、与市场需要相适应的保险监管体系。(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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