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二大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27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3%,下称:澳柯玛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青岛天龙 澳兴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天龙公司)等签订了四份《股权转让协议》,分别 涉及公司向澳柯玛集团转让持有的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厂(注册资本为12804 万元,下称:空调器厂)100%的股权,受让澳柯玛集团持有的青岛澳柯玛进出口公 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下称:进出口公司)69.2%的股权、青岛澳柯玛商用电 器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下称:商用电器公司)40%的股权,以及天龙公 司持有的进出口公司30.67%的股权、商用电器公司60%的股权、青岛澳龙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下称:澳龙光电公司)55%的股权。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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