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十八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决定授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龙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拥有的上 海不夜城商厦内8616.14平方米房产,以每平方米不低于10500元,总价不低于 9000万元的价格出售。
    二、通过关于转让上海幸福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下称:幸福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上海民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下称:民光国际)、上海民光 被单厂分别持有的幸福公司32.37%、24.60%股权,共计56.97%的股权以不低于 5400万元的转让价格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并由民光国际处置职 工分流、银行负债、其他负债等事项,同时,民光国际负责清理幸福公司股权转 让前的所有应收款、存货。
    整个交易以及清理相关资产用于支付负债等工作的完成预计在2007年年底 ,预期损失在4000万-6000万元左右。
    三、公司决定以66万元价格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 有的上海龙头医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下称:龙 头医药)全部股权,依据龙头医药评估结果,由受让方支付66万元用于公司对龙头 医药股权投资和债权补偿,其他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承继。本次交易,预计损失 800万元左右。
    四、通过关于民光国际为上海东纺日化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东纺日化)提供 担保的议案:目前民光国际正在加快对上海东纺保洁产品专营有限公司(下称:东 纺保洁,其持有东纺日化10%的股权)40%股权的退出,东纺保洁已于11月归还了建 行1500万元贷款,民光国际为其的担保风险已释放。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决定为 东纺日化向建行申请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用于东纺保洁对民光国际退股款。 该笔借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同时东纺保洁承诺用全部资 产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913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月26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 上第二项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