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30日召开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与公司第二大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下称:澳柯玛集团 )等进行股权转让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参与竞拍澳柯玛集团资产用于清欠的议案:公司参加了澳柯玛 集团拥有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及澳柯玛集团持有的“澳柯玛”等商标的拍卖,本 次拍卖的标的包括建筑物面积75304.9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421687.5平方 米及澳柯玛集团拥有的“澳柯玛”商标等共计323个商标,上述房产和土地使用 权竞拍成交价格为351413146元(评估价值),“澳柯玛”等商标竞拍成交价格为 25768.80万元(评估价值)。另外,鉴于公司与澳柯玛集团曾签订的《房屋产权转 让协议书》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涉及标的为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拍卖标 的的一部分,经与澳柯玛集团协商,双方同意,公司在支付拍卖款时将扣除相关款 项4185.64万元。
    公司应支付的拍卖款扣除评估及拍卖等相关费用后将用于冲抵澳柯玛集团 及其下属企业对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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