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在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上下工夫。2006年1月至11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2369件38457人,其中大案17449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2632人。
200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查办职务犯罪重点领域分别是:
———严查发生在新经济领域、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性行业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
———严查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职务犯罪案件。
———严查与黑恶势力相牵连的职务犯罪,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严查发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的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
(责任编辑:单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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