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自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 法》2006年1月1日实施以来,我国大约减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00余万人,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所减轻。
2006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共完成2452.32亿元,比上年增长17.1%。
国家税务总局指出,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对个人所得税收入有一定影响,但费用扣除标准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有利于和谐社会 的建设。
(责任编辑:孙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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