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江苏省银行业协会获悉,江苏20家银行签订了《江苏省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协定》,对中间业务收费进行合理定价,并开始统一对外执行。按照《协定》要求,如果委托银行代收费的单位不接受这个收费标准,或者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20家银行有可能不再受理其委托业务。
据了解,几年前为吸引更多客户,水、电、气、电话……南京银行争相代理收取这些公用事业收费。但大量现金缴费市民挤占有限柜面,却没有为银行带来效益,又让银行开始以各种理由拒绝现金代收费服务。为了让市民柜面现金缴费渠道畅通,提高银行代收费的积极性,20家银行在江苏省银行业协会的协调下日前签订了《江苏省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协定》。南京各银行将开始统一向这些委托代收费的单位收取服务费。收取标准将根据各家银行总行制定的标准,再结合江苏省的实际实施服务最低收费。
此次公布的“银行业服务最低收费价格明细”涉及10个项目个人客户或对公客户收取的有7个,都是些常规性项目。比如个人挂失10元/笔;个人存款证明10元/份;储蓄存款异地通存通兑,存取款按金额的0.5%收取,起点1元,跨行交易按每笔2元加上金额的0.5%收取。如果银行总行对项目有统一定价的,将执行总行制定的价格。
南京此次各银行将统一向这些委托代收费的单位收取服务费还涉及到代收公用事业费按笔数代收,柜面现金代收1元/笔,委托代扣0.5元/笔,包括电费、水费、煤气费等;代收电讯费(对私业务)按金额比例计收,费率为1%,按月或按季结算,包括电话费、手机费、上网费、有线电视费、宽带服务费等。如果市民通过银行柜面现金缴纳一笔电费,银行将向电力公司收取1元钱的服务费。
(责任编辑: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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