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建军
    ST珠峰今天刊登公告说,在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后,原控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及其关联方解决对公司资金占用问题取得了一些进展。
    2006年12月31日,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及其关联方尚占用ST珠峰资金1.56亿元。其中,8426万元已于2004年12月7日达成“以资抵债”协议,拟以其自有及关联方拥有的部分房地产抵债;其余7139万元尚未提出解决方案。近日,中国证监会已就此对ST珠峰立案调查。
    目前,在政府部门的协调下,ST珠峰清欠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ST珠峰的公告说,鉴于纳入“以资抵债”范围的房地产均已为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了担保,现已先行办理了资产移交手续,公司自2007年起拥有抵债资产的收益权和管理权,在条件成熟时再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就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未提出明确解决方案的部分欠款,公司已提起诉讼。目前,西藏自治区高院已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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