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改革攻坚任务繁重,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渐次展开,改革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方位的异彩纷呈的新进展。《中国改革》杂志在本期评选出了中国改革十大新闻,这十大新闻充分见证了中国改革深化的轨迹,请看全文:
去年一年里,对以往改革的争论和反思继续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改革的共识在增加,改革的指导思想在调整,改革的机制也在不断改进。
去年一年里,在一系列重大经济改革举措向纵深推进的同时,社会文化事业的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改革具有重大意义的几部法律的立法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已经惠及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给相关领域和行业注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
去年一年里,有许许多多的事件和新闻值得在中国改革的历史上留下一笔,这些事件和新闻,有的还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经过广泛征求意见,选出2006年的中国改革十大新闻。当然,选出的这十大新闻,主要着眼于积极的方面,必须看到,去年的改革中尚有许多遗憾,地方和基层的改革创新虽有不少亮点,但制度性突破尚不明显,困难和挑战犹存,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2006改革十大新闻:
胡锦涛强调: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被列为“十一五”改革重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分配体制改革
国务院批准滨海新区进行综合改革
国务院批准成立医改 协调领导小组
社保基金规范管理改革措施密集出台
十六届六中全会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
《反垄断法(草案)》初审
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启动
1. 在“第三次改革论争”形成舆论热点之际,2006年两会 期间的3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3月14日两会结束时,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尽管有困难,但不能停顿,倒退没有出路。
自2004年底以来,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医疗改革、住房改 革、教育改革,均引起社会各界的讨论。改革的方向是否正确?改革的结果是成功还是失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站在2006年的门口,改革何去何从?改革大方向对不对?人们热切盼望听到中央的声音。胡、温讲话,语气坚定,态度明确,可以说为改革争论定了调。
胡锦涛: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 切实加大改革力度
3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说到底要靠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坚定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努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要不失时机地推进改革,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新突破,同时注重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改革兼顾到各方面利益、照顾到各方面关切,真正得到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
温家宝: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 倒退没有出路
3月14日两会结束时,温家宝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尽管有困难,但不能停顿,倒退没有出路。
2万余字出现83次"改革" 政府工作报告剑指深层矛盾
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发展中的问题要通过更多的体制改革来解决,这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传递的显著信息。以更大的决心加快推进各项改革,着力解决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改革”字眼出现了83次。令人关注的还有,在今年的报告当中,提及“体制”的29处,无一不与“改革”相连。
2. 3月份,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继续强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并将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列为“十一五”期间的改革重点。3月23日,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提出:近期改革着力点首要是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政府作为直接的经济活动主体,易造成经济增长活力丧失,大量资源浪费,公平竞争原则遭到破坏,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传统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始终难以转变。再者,如果没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有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以及医疗、教育、科技、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等,都将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20多年来,政府一直是改革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但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政府本身也成了改革的对象。政府的“越位”、“错位”和“缺位”使政府改革被推向前台。如果说以往的改革是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线的话,那么今后则是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枢纽来带动其他改革。
“改革政府”改什么?要大幅度地减少和放弃政府自身所拥有的权利,缩减审批权和收费渠道,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建设公共财政,建立新的政府治理模式。把由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式转向主要依靠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进行管理,由管制政府转变为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由单一的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变为公共治理型政府。“改革政府”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任务十分艰巨。目前,“改革政府”只是一个好的“规划”,但这样的好“规划”如何落实?谁来主导这项改革?改革的动力从何而来?这些问题还有待时间来回答。
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会议指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面对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当前重点要抓好:(一)完善宏观调控体制、机制和方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健全市场监管体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完善社会政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及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办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防止滥用权力,坚决惩治官商勾结、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塑造政府良好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
我国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列为近期改革重点
3月23 日召开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出信息:中国近期改革着力点首要是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改司司长范恒山(范恒山新闻,范恒山说吧)23日说:“改革的重点是进一步缩小政府从事事务的范围,把与政府性质及职能不相符的事务都交给企事业单位和市场中介组织,特别是企业投资、人事管理等事务。”
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行政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提高开放水平的关键,已经成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的体制保障。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政府管理和行政体制改革应该成为重要突破口。实现科学发展要靠高效管理,管理要以科学发展为方向。正确的发展观是高效管理的保证,现代公共管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注意全面发展,强调协调发展,保证可持续发展。
3. 2006年5月26日,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分配体制改革。会议提出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分配秩序,建立合理、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提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建立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机制,逐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间,中国从一个绝对平均主义的国家,变成了世界上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中国社科院一份研究表明,如果把医疗、教育、失业保障等非货币因素考虑进来,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为世界之最。少数豪富与数以亿计的失地农民、城市农民工、下岗失业工人、贫困地区的弱势群体形成了鲜明对照。贫富差距的持续扩大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其消极作用日益明显。有关资料显示,1993年至2003年10年间,中国群体性事件年均增长17个百分点,近几年更急剧增长,而且越来越呈现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点。
上世纪90年代以后,一些地方把改革理解为“减轻国家负担,增加财政收入”,本应由政府负担的改革成本,不断地向民众转嫁,造成贫富差距拉大,在初次分配中,一些部门凭借“行政权利”获得大量额外收益,垄断行业收入明显高于其他行业;二次分配中,政府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越来越低,而行政成本却飞速上升。
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必须首先调整政府的自身利益和目标诉求,不仅“把蛋糕做大”,也要“把蛋糕分好”,不仅要“效率优先”,还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兼顾效率和公平”。
胡锦涛主持政治局会议 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6日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
4. 2006年6月6日,国务院通过《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正式宣布天津滨海新区成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滨海新区成为继深圳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带动区域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极。
在“十一五”规划布局中,天津滨海新区被纳入国家发展和改革的整体战略,又是搞活区域经济的一步“妙棋”。在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滨海新区进行综合改革试验后,天津市随之辅以系列的配套政策。如新区先行试验金融市场改革,京津两地联合建立北方金融中心,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验,天津港东疆港区设立保税港区原材料进口不需缴纳关税,等等。天津将因为综合改革试验区的设立而提升其城市定位,成为中国北方的工业中心,进而使京津地区成为继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之后中国经济增长的“第三极”。
国务院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
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是在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主要任务是:以建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探索新的区域发展模式,为全国发展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中心环节,进一步完善研发转化体系,提升整体技术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产业等综合优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和区域服务能力,提高对区域经济的带动作用。
5. 2006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11个有关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成立,该小组专门协调统筹医疗改革各方利益。医改小组常设机构在国家发改委,由发改委主任马凯(马凯新闻)和卫生部部长高强(高强新闻)担任双组长。在1998年撤消国务院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8年之后,这个高规格的医改协调领导小组再次成立。
中国的医疗资源是按照人的身份和级别来配置的,但是人人都要生病,人人都得治病,市场化成为一个不得已的选择。但中国的医药市场化却是大大扭曲的:付费已经市场化了,但供给却仍然是高度垄断,医疗资源的95%仍然掌握在政府手里,这样,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的职责也市场“放权”(“卸责”)了,而国家作为唯一主体的医疗投资仍然十分有限,资源布局依旧不合理,因而大部分医院“以药养医”的格局并没有实质性变化。我们的看法,不是医改不成功,而是这些年的医改根本就没有触及到旧体制的核心问题。必须改变公立机构的包办状况,积极吸收社会资金,真正形成医疗服务体系由国家、社会、个人共同筹资共同竞争的发展局面。当然,实现这一目标单靠某一个部门或采取某一项措施不可能奏效,需要部门之间政策配套。
医改协调小组成立 医改新政拟覆盖全民基本医保
在9月17日举行的公立医院价值取向与发展走向论坛上,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王东生透露,经国务院批准,国家11个有关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已经成立。这个协调小组,设在国家发改委,由发改委主任马凯和卫生部部长高强任双组长;小组成员包括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等十余部委。协调小组的工作目前正在专题调研阶段,目前已经列出了几个医改专题,通过对这些专题调研,最后拿出具体政策。如果不出意外,医改大方案今年底或明年初即可出台。
勾勒医改新方向:医疗体制改革要的是"中国模式"
事实上,9月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医药行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已经提出,国家将推进医药卫生等领域的体制改革,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卫生投入,解决医疗机构收入补偿问题,根本改变“以药养医”局面。
6. 2006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免去陈良宇同志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10月12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邱晓华(邱晓华新闻,邱晓华说吧)被国务院免职。上海张荣坤(张荣坤新闻,张荣坤说吧)挪用社保基金案牵出陈良宇、邱晓华等多位高官,社保基金规范管理改革措施密集出台。
腐败的层次越来越高,其危害性也越来越大。上海社保基金案之后,2006年11月2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审计署对2005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的审计情况汇报。总理强调:社保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也不能碰。
针对频繁发生的社保基金被挪用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全国会议部署整改措施,对于已经出现的问题正在逐步分清责任主体,清理回收资金,明确解决办法。但是“社保基金难自保”,根源还在于由行政管理机关控制的现收现支付制的社保体系,这一体系将管理与运营集于一身,无第三方监管,迫于收支缺口的巨大现实压力,社保基金被地方政府屡屡投入高风险的经营之中。因此,必须改革现行的社保基金管理模式,从制度安排上保证老百姓“活命钱”的安全。
审计署2007年将重点专项审计五项社保基金
国家审计署8日公布了2007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今年,国家审计署将对全国市(县)企业职工的5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沪社保基金选定结算行 "收支两条线"将实质运作
经过政府部门的招投标,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被选定为上海社保基金结算代理银行。这标志着上海社保基金实行新的财务管理的制度安排已经完成,“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即将开始实质性运作。
7. 2006年10月8日至11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将建设和谐社会设定为大会议题,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将和谐社会提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提出要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 中央全会专门研究社会事务问题,这是近25年来的首次。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又一重大创新。社会不和谐,主要是体制不顺当;体制不顺当,出路在改革。不理顺分配关系、不改革分配制度,就无法构建和谐社会;不解决就业难创业难问题,就无法构建和谐社会;不加强基层民主、不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就无法构建和谐社会;不从制度上防止“权力寻租”就无法构建和谐社会。尤其是由经济二元性所产生的城乡二元性、社会结构二元性、人的社会主体身份的二元性以及权利享有的二元性,是当前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大障碍。在2004年中央政府干净利落地取消农业税之后,在未来的一两年里,我们迫切希望中央政府能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迈出关键性一步:抛弃城乡二元身份为核心的户籍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8. 2006年年中,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先后在境内外发行上市。年底,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即将结束之际,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中国履行承诺,对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业务,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外资法人银行,实行与中资银行统一的监管标准,全面体现了国民待遇原则。
2006年,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在两个方向上迈出大步。一是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化改造和海外上市。二是为全面履行承诺,扩大对外开放。练好内功,打开门户。金融业改革的这两个重大步骤存在着内在的逻辑联系。入世后,中国经济面临新挑战和新环境,银行业的开放,使中资银行将面临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在喊了多年的“狼来了”之后,中国银行业与外资银行的较量将真正开始。而国有商业银行在境内外发行新股将逐步完善和规范其公司治理结构,对增强中资银行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颁布 人民币业务全面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已于11月15日颁布,并将于12月1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监管当局按照中国的入世承诺,取消外资行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鼓励外资银行设立或者将现在的分行转制为在中国当地注册的法人银行。
解读《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四大看点 三大亮点
纵观《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对于外资银行全新业务范围的界定和监管原则的国民化,充分体现了我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和认真履行承诺的负责任态度。从银行业对外开放的角度来解读《条例》,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值得关注。1、人民币业务对外全面开放;2 体现审慎性监管原则;3、完全尊重外资银行的意愿 ;4、监管原则真正实现内外统一。
9.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这部12年前就被列入议事日程的《反垄断法》,有望在今年上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而国务院届时也将成立反垄断委员会。
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是最重要的市场规则。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平竞争与垄断的矛盾日益突显。为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持经济活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早在1994年,我国就已将《反垄断法》列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并由当时的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组织起草。随后,尽管反垄断法的制定不断被列入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但由于各种原因,迟迟未能出台。反垄断法难产的原因主要是行政性垄断和部门利益难以协调,尤其是大量的“国家垄断”欲罢不能。
反垄断法明年二审 国务院将成立反垄断委员会
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在上海市工商局主办的“市场监管与行政执法高级专家咨询会”上透露,反垄断法草案有望在明年上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而国务院也将成立反垄断委员会。
今年6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并在6月24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进行了首次审议。
反垄断法:关乎企业更关乎民生
我们对于《反垄断法》的期待,另一个重要理由是,个人创业的自由将受到保护。垄断企业不得以自己的垄断地位排挤小企业和新生企业。这就保障了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权。这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里·贝克所说的:“控制垄断的更有效的办法是鼓励竞争者进入行业,包括国外的竞争者。”我们培养民族品牌,要从爱护和保护中小企业做起,《反垄断法》将是一个有力武器。
10. 全国林业系统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林权,承包到户。林农有了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2006年,林权改革在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展开,涉及集体林地大约2.3亿亩,预计“十一五”期间43亿亩林地产权改革全部到位。还山于民,还林于民,让耕者有其山,林权改革是农村改革又一重大突破,被称为“第三次土地革命”。
中国启动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948年前后的“打土豪,分田地”是“第一次土地革命”;改革开放初期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第二次土地革命”;而2006年的林权改革之所以被称为“第三次土地革命”,是因为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从农田延伸拓展到山上,林权由集体所有变为林农个人永久性所有,并发给林权证,确立了私有林的法律地位,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不再由集体安排决定,经营林业的收益也随之由集体所有变为林农个人所有,林农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林地经营自主权。
中国农业用18亿亩耕地,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而林业用43亿亩林地,却没有解决13亿人的用材问题,更没有解决社会对生态的需求问题,其根本原因,就是林业改革不到位,体制和机制不顺。其实1980年代就进行过一次林权改革,但由于当时老百姓对政策的稳定性心存疑虑,分林到户,但没有法律保障,加之1980年代大部分林农生活困难,因此那次林权改革中出现了过度砍伐的短期行为。
200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并在福建、江西、浙江和辽宁进行集体林权改革试点。2006年中央1号文件又把林权改革列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同时决定在黑龙江省伊春市等地进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山还是那座山,林还是那些林,改前改后两重天。老百姓说 “山定主、树定根、人定心”,他们真正敢于投入、舍得投入了。
中国启动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林地面积2.4倍于耕地面积的中国正酝酿着进行这个国家的“第三次土改”,对全国25亿亩的集体林地进行林权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25日结束的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议上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和延伸,是遵循发展规律、顺乎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实际的改革与创新,要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
(执笔 《中国改革》新望)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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