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深化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见》,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改革将从水、石油、电力、天然气、煤炭领域展开,预计环境治理成本和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将计入石油、天然气、水、电、煤炭和土地等产品的定价中,并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标准。
节能环保产业盈利空间被打开
资源品价格调整压力加大:节能环保成本的计入,无疑将提高资源品的生产成本,压缩相关企业的盈利,成本上涨向下游传导的压力增大,下游企业可能面临成本上涨。
资源品生产企业可能盈利下滑:资源品价格调整往往有滞后的情况,因此相关资源品生产企业可能因成本上升承受盈利能力的下降。即使出台向下游传导的政策,反观煤电联动的情况,下游传导很难完全补偿成本上升,资源品生产企业仍可能承担部分成本上涨。
节能环保产业是最大赢家:由环保节能带来的资源品成本的上涨,对资源品生产企业和下游企业而言,都可能侵蚀其利润空间,但却为节能环保产业打开了盈利空间。脱硫电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从已经执行的脱硫电价的情况看,由于有了加价1.5分/千瓦时的补偿,脱硫装置的安装情况较好,并使部分电力企业能通过运行脱硫设备保本甚至有微利,从而带动脱硫产业快速发展。此次《意见》的通过,将可能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以及可再生能源的价格,为污水处理行业、垃圾处理、可再生能源等相关的设备生产、运营、施工企业带来利好。
十五家公司可以重点关注
从国际环保产业发展历程和“十一五”规划的情况看,各方面的因素都为我国的环保、节能产业迎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使我国的环保节能产业有可能成为带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我们认为“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约束指标开启了节能环保产业的大门,近期由于指标完成情况不理想,政府可能配套出台一系列更为严格有效的政策、措施,向环保产业倾斜,以完成“十一五”节能、环保的目标。因此相关的节能、环保企业有望伴随政策的充分落实而受益。
节能方面,“十一五”规划的约束指标要求全国单位GDP能源消耗指标从2005年的1.22吨标煤/万元下降到2010年的0.98吨标煤/万元,降幅20%。我们看好节能中的4大领域,分别是工业设备节能更新改造、建筑节能、节油及石油替代,以及可再生能源,共涉及上市公司49家。我们建议重点关注生产可节油新一代燃油喷射系统的威孚A(000581)、具有余热利用概念的双良股份(600481)、生产节能灯的雪莱特(002076)和佛山照明(000541)、提供节能玻璃的南玻A(000012)、提供节能变压器材料的安泰科技(000969)、生产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的置信电气(600517)、生产节能隔热材料的鲁阳股份(002088)、具有废气利用概念的S济柴(000617)、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天威保变(600550)等10家公司。
环保方面,“十一五”期间13750亿元的投资,将主要集中在大气环境、水污染、固体废物处理投资等3个领域,是环保中的重点,共涉及上市公司23家。我们建议重点关注脱硫、除尘行业中的龙净环保(600388)和九龙电力(600292)、生产环保锅炉的华光股份(600475)、污水治理龙头创业环保(600874)、固体废物处理龙头合加资源(000826)等5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