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溯婉 钟雁明
2006年经广东口岸进口煤1677.2万吨,价值6.9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59.4%和45.4%,进口量、值再次刷新经广东口岸进口煤的纪录。
广东是煤炭消费大省,自从2005年兴宁“8·7”矿难后,广东已全面退出煤矿生产,煤炭资源需要由省外调入或进口。
2006年广东除了从山西、内蒙古、河南等地调入煤炭外,还不断加大进口量。据海关统计,2006年全国累计煤炭进口3825万吨,增加1208万吨,增长了46.1%,其中经广东口岸进口煤的增长速度为59.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3个百分点;2006年经广东口岸进口煤数量占全国的比重已经由2005年的40.2%提高到43.8%,提高了3.6个百分点;2006年经广东口岸进口煤的增加量占到了全国的51.7%,表明广东地区煤进口对全国煤炭进口的贡献率大幅度提高。
统计数据表明,越南、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是经广东口岸最主要的煤进口来源地,三者占经广东口岸进口煤数量的97.6%,占据绝对主要地位。此外,自俄罗斯进口煤39.4万吨,增幅高达67.4%,成为经广东口岸进口煤的另一较大来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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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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