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表谈话。
该新闻发言人明确指出,近日发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
1月9日,建设部网站公布《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今天有媒体将这份旨在贯彻落实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住宅政策的征求意见稿见诸报端。
作为去年房地产 调控中最重大的“70%/90平方米”政策执行层面的法规性文件,一经公布便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
该文件中将各地各类住宅套型建筑面积标准所予以的修正,使大部分地区的小户型面积标准在乘以相应的系数后,有所放宽,最高可达90平方米的1.19倍,约107平方米,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
记者今晨从建设部了解到,建设部方面对尚在讨论中的“征求意见稿”被公开发布引发的影响十分重视,相关部门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
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强调指出,建设部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 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中关于“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规定。
在执行过程中须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的要求。
从目前看,被人们千呼万唤的“70%/90平方米”的执行细则尚在谨慎研究拟定中,这个让众多人疑惑的所谓“107标准”并非最终结果。
建设部特别强调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这至少向开发企业和消费者传递出“70%/90平方米”政策已不可撼动的信息。
(责任编辑:胡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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