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享华
由于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而备受关注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去年底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日前,一些专家对于该草案二审稿再次掀起争议。
“草案二审稿出来了,老毛病改了不少,但是新问题也添了不少。
董保华也承认二审稿一大亮点,即开始由一审稿的追求“高标准”转向“广覆盖”,注意到把底层劳动者纳入保护范围,把原来游离于劳动法以外的事业单位劳动者、非全日制劳动者纳入新法保护。
但是,新问题也随之而来。草案二审稿规定,工作满十年以上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续签两次后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董保华认为这规定一旦实施则企业现有员工中的绝大多数将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能进不能出的‘铁饭碗’制度将由此复生。”
按照草案第41条,企业不允许裁减“老弱病残”人员,即使是新员工,只要员工家里有“老弱病残”也免于解雇。董保华认为,这就是将政府责任转嫁给企业,让企业办社会。而企业在需要裁员时可能发现没有一个员工符合裁员条件。
此外,根据草案第23条的规定,允许企业和员工约定服务期,但服务期内工资“能高不能低”。又如第29条规定,在劳动合同无效情况下,员工的工资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确定。
董保华表示,上述这些规定会引发“铁交椅”以及“铁工资”的回归。而且,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由政府公布,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权也在政府手中,这样政府对工资水平由“指导”完全变成了“指挥”。
事实上,关于《劳动合同法》草案,在学界,董保华和同是起草组成员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意见分歧明显。常凯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被动地位,权利经常受到侵害。法律应该扶助弱者、抑制强者。“加强劳动法律制度建设是平衡双方力量的重要环节。”而在董保华看来,保护弱者并不代表将用人单位的权利统统拨给劳动者,何况劳动者之间已经分层。有为数众多的职业经理人、城市白领、产业工人以及失业半失业状态的群体,让这些人在同一条线上接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只会让底层的劳动者更加弱势。
董保华说,用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工资能高能低是市场经济劳动用工的基本要求,不应予以漠视。草案二审稿的规定将造成劳动关系凝固化,在岗位稀缺、流动停滞的就业环境里,替代性强的底层劳动者首当其冲受到冲击。“中国现阶段每年新增四五百万大学毕业生、农村有1.5亿富余劳动力,全社会为解决就业做出了巨大努力,而草案的规定可能进一步加重就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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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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