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14日发布的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两成多白酒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9%。
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犁铧营酒厂生产的包谷酒,贵州省惠水县酒厂生产的涟江牌清溪液酒、贵州省都匀市经济开发区七星酒厂生产的平溪大曲和桂林灵川江东酒厂生产的芦笛岩三花酒。
国家质检总局14日发布的葡萄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一成多葡萄酒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5%。此次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吉林、辽宁、上海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8家企业的78种产品。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感官品质不合格。抽查有少数产品感官品质不合格,主要是有异香,异味,酒体寡淡,不具备葡萄酒的典型性。其他质量问题包括,一些产品酒精度不合格;超范围使用甜味剂和合成色素。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