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4S店一角
大众4S店正在修车
有车一族在买车时,都有类似的经历,从打算购车到决定选择哪一家经销商,实在令人头痛。一个汽车品牌拥有许多家不同等级的代理商,渠道混乱,价格不一,令消费者选得眼花缭乱。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决定从1月10日开始召回自2005年3月10日到2006年12月18日期间生产的49500辆思威(CR-V)多用途乘用车。东风本田北京鑫伯龙专卖店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用户需提前预约,接到通知后,到东风本田专卖店免费维修,大约需要两小时。他提醒用户千万不要图方便去路边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这是国家《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实施之后,今年汽车业首次召回行动。汽车品牌授权专营店已成为2007年1月1日以后汽车销售的惟一渠道,而未获品牌授权的汽车经销商,将停止品牌汽车的一切销售和服务活动。
■车主
在4S店买车放心
有车一族在买车时,都有类似的经历,从打算购车到决定选择哪一家经销商,实在令人头痛。一个汽车品牌拥有许多家不同等级的代理商,渠道混乱,价格不一,令消费者选的眼花缭乱。
实行品牌销售后,消费者只要到自己想要买车的品牌专卖店,就能买到自己放心满意的车,这可谓是《办法》实施以来的最大变化:到自己想要买的品牌车的店去购车。
记者日前在北京勤和4S店采访了一对儿前来购车的年轻人。“你们知道刚实行的《办法》吗?”记者问。“知道一些,主要是买车比以前更叫人踏实了。”小伙子说,以前在一些大卖场看车,一进大门就被很多人围上,行话叫“车虫”,告诉你在他那买车如何如何便宜,就是不知经销商与车厂是什么样关系,买的车出了问题,谁负责?虽然便宜,但一点安全感也没有。现在品牌销售,去4S店买车才让人放心。
■车商
观点一: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
观点二:厂家授权使商家更弱
神龙汽车公司一位负责人认为,这对国家更有效地管理汽车市场起到积极作用;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根本保障;有助于厂商提高服务质量;这有利于提升国内汽车品牌形象。“使汽车市场更加规范,使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地保护,是《办法》的根本所在。”上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公关总监黄华琼也持同一观点。
上海大众北京页川汽车销售中心总经理胡佳斌,这位从事销售大众品牌20多年的销售商,对记者说:“这能很好地梳理网络,规范品牌经销商的队伍,使国家可调控性增强,有利于消费市场的规范,用户的利益能够得到保护。如在品牌专卖店购的车,当厂家召回时,消费者可直接到该店办理相关事宜,如果不是在品牌专卖店买的车,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会遇到很多麻烦,用户的利益也会受到损害。”他认为,该《办法》可有效保证品牌经销商应当获得合理的利润,同时可给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客观上强化了厂家的话语权。”北京亚运村汽车市场总经理苏晖分析,《办法》的核心就是厂家授权,“这无疑会使厂家更强,商家更弱。厂家的话语权将由制造领域进一步延伸到销售领域。这对汽车品牌的宣传来说无疑是件好事,可是经销商自身的品牌到哪里去了?实际情况是,中国市场上轿车的品牌大多数是国外品牌。这样一来,外资投很少的钱就可以在国内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按照中国的国情,苏晖认为应该更突出经销商的地位和品牌才对。
一位卖了多年车的经销商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从工商申请执照开始小车销售已近10年,按照品牌销售的规定,他必须投资上千万元建4S店,才能获得厂家的授权代理,“我是小本经营,没有那么大的实力,要想生存,只有投靠已有品牌代理权的经销商,说白了就是用自主经营权换取销车的资格,否则你就拿不到车,真是左右为难。”
■专家
观点一:势必增加购车成本
观点二:最终对消费者有利
业内资深分析师贾新光认为,《办法》有利的方面是,形成品牌专卖的格局后,谁卖车谁就应对消费者负责;有利于厂家规范售车渠道。但他同时认为,4S店的建立,这无疑会增加消费者的购车成本和维修服务成本。“目前中国还未找到汽车销售的最佳方法,为什么只能到4S店买车,这种模式只适应像北京、上海、广州等消费水平较高的大城市,就如同国外的超市连锁集团沃尔玛,只能建在大城市一样。在我国边远地区,很少有人能投巨资建4S店,难道当地人就不能买车了吗?”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市场贸易委员会秘书长张伯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的出台,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推行先进的汽车营销方式,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建立和完善现代汽车分销服务体系,提升销售和服务水平,构建平等的工商关系,扩大汽车市场的对外开放。他指出,《办法》对实施汽车品牌销售的车型范围和时间,汽车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汽车品牌销售服务体系,汽车供应商和品牌经销商的资质条件、设立程序、行为规范以及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等都作出了规定。但实质上,《办法》中汽车品牌销售的核心就是授权销售——从事汽车品牌销售活动,必须取得汽车生产企业或经其授权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
业内人士指出,《办法》的实施无疑将为消费者购车带来更多便利。今后汽销市场的发展将更加注重规模效应,《办法》的相关规定则将起到净化汽销市场的作用,使一些不具备实力的汽销商退出市场,整合市场资源。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消费者在购车之前,只要掌握所要购买汽车的品牌代理商名录,再进行简单的横向价格比较,就能购买到质量放心的汽车,并且不必担心由于代理商的竞争产生相互压价的行为。届时,悬挂在店内醒目处的授权牌将成为断定一家代理商是否“正宗”的标志。至于价格在不同级别的代理商之间是否会有较大差异,业内人士表示:“无论《办法》实施前后,授权代理商所报出的价格都是根据厂方规定的,他们无权随便更改价格。”
目前,国内主流汽车品牌均已完成了品牌授权,而政府也已开始对汽车销售企业按照《办法》授权要求进行管理,授权经销商名单正陆续在工商部门的网站上公布,《办法》的实施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未获品牌授权的汽车经销商今后只有三条路可走,一是继续向厂家申请授权;二是向厂家授权的一级经销商挂靠,但仍必须得到厂家认同;三是退出乘用车领域,改做商用车。
当一些新的政策法规出台时,人们总有一个适应过程,同时也是其不断完善的过程。
东风本田公司副总经理刘洪1月9日对本报记者说:“《市场报》是第一个采访东风本田召回思威的媒体,这次召回,用户可以放心地到东风本田4S店免费更换减震器总成。而《办法》的实施,也使消费者选车、买车、用车更加放心。”
何为4S店(相关链接)
4S店是品牌销售的重要模式,所谓4S是指整车销售、售后服务、配件和信息反馈,在我国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其核心就是将汽车销售与汽车厂家捆绑在一起,专卖店有维护厂家品牌的责任,而消费者在专卖店里买了车,就可以享受品牌的全面服务。
早在2005年4月1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员会、 国家工商总局就联合颁发《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但由于《办法》涉及全国数万家汽车经销商的生存,相关条款的实施延至2006年12月31日。在这之后,没有得到汽车厂家授权许可证的商品,不得在工商局注册销售汽车。目前我国从事汽车销售的3万多家经销商中,只有2000多家得到了厂家的授权。业内人士指出该《办法》对汽车制造商、供应商和经销商的权责有了明确的规定,将使汽车流通领域逐步走向有序竞争,使汽车市场更加规范,消费者买车有了切实的保障。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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