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重庆1月14日专电(记者徐旭忠)记者从在此间召开的2007年重庆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上获悉,2007年,重庆市将实现主城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低保”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全覆盖。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3年开始,重庆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在主城区正式启动,重庆市每年将此项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之一。
据了解,重庆将研究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探索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逐步为长期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提供廉租住房或给予住房补贴。到2010年,重庆主城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0平方米以下、远郊区县(自治县)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将实现廉租住房保障全覆盖。
(责任编辑:胡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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