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于近日宣布,从1月14日零时起,全国汽油零售基准价每吨下调220元。毫无疑问,广大车主将成为此次降价中的最大受益者。
然而,这样的降价消息对于国内的有车一族来说,委实属于“迟来的爱”,毕竟这样的消息本是早应发生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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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去年10月,“原油成本法”已经得到了发改委的原则性通过。较之此前采取的“三地加成”的定价机制,“原油成本法”能够在缓解市场矛盾中发挥一定作用。“原油成本法”将通过规定国际原油价格区间,并根据即期国际油价来调整利润率的方法,在最终定价中已经考虑到加工成本的因素。同时,这种方法将在国际油价高企时,通过相应的降低利润率标准,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一定的保障。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新的定价体系较之目前优势明显,但是在国际油价市场化的大背景下,新的定价机制仍未摆脱“计划调控”的窠臼,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国内油价失衡的问题。这或许是新定价体系迟迟未能出台的原因所在。《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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