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决定扩大为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提供平盘及清算安排的范围,扩大至包括香港人民币债券发行人的存款,并授权中银香港(2388)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人行指,内地金融机构经批准可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所筹集的人民币资金可通过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汇入具有人民币业务经营资格的内地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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