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侵犯名誉权罪名起诉律师严义明索赔300万元人民币 之后,近日,长征电器又以“商业秘密侵权”的罪名,对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被告)、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第三被告)以及肖日明(第四被告)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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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征电器昨日发布的公告显示,该公司已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请求,其中包括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判令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和第四被告赔偿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判令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和第四被告赔偿原告因调查制止其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10万元;判令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和第四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对于该公司一次性起诉四被告的相关细节,目前尚无法考证。但公开资料显示,长征电器2006年9月在对严义明进行起诉时,该公司董秘唐捷曾向媒体表示,严义明应该和上海华明有关。
对此,严义明曾对本报表示,他对长征电器的举报纯粹是出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与任何机构组织都无关,如果长征电器希望来调查的话,他的所有账目都可以接受调查。
(责任编辑:单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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