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扩大在港人民币 业务清算安排 中银香港将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本报记者 苗燕 王丽娜
内地金融机构经批准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后,所筹集的人民币资金可汇回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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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助于内地和香港的经济往来
央行公告称,内地金融机构经批准可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所筹集的人民币资金可通过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汇入具有人民币业务经营资格的内地金融机构,发债机构可将人民币汇入香港支付债券利息和偿还本金。中银香港将继续担任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另外,清算行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存款,除香港参加办理人民币业务的银行所吸收的香港居民个人及香港指定商户的人民币存款外,扩大至包括香港人民币债券发行人的存款。
在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是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的起步,该业务的开办,将进一步扩大香港居民及企业所持有人民币回流内地的渠道,从而有助于内地和香港的经济往来,加强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另外,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香港金融市场增加了新的市场主体和债券币种,有助于扩大香港银行资产业务范围,增加香港居民及企业的人民币投资选择。
据了解,为了规范在港发债,央行正在制定《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合格的内地金融机构将主要在评级等级高的境内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中产生。
为香港金融市场增加新市场主体和债券币种
据记者了解,自2004年初香港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以来,各项业务发展稳步、有序,资金清算渠道畅通,实现了人民币有序回流。截至2006年11月底,香港共有38家银行开办了人民币业务,香港人民币存款余额约228亿元;香港汇往内地汇款22亿元人民币;内地银行卡 在香港消费和提现合计206亿元人民币,香港银行卡在内地累计消费和提现7.5亿元人民币;香港支票在内地消费金额1282万元人民币。
此外,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使得香港金融市场增加了新的市场主体和债券币种,有助于扩大香港银行资产业务范围,增加香港居民及企业的人民币投资选择。
■ 政策反响
香港资本市场公会
香港资本市场公会主席邝思华表示,由于目前基金和机构投资者并无人民币存款,相信人民币债券的销售对象将会是零售散户,因此将有助于香港零售债市的发展。
邝思华认为, 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成本不会太高,他们在香港发行并非为解决资金需要,而是为了扩大投资者的层面。
花旗集团
花旗集团发表报告称,由于香港具有扩展债券市场及人民币金融服务的需要,因此内地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将有助于刺激香港债市中期发展。不过,该集团表示,由于只有少部分内地银行或较小型银行会来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再加上内地政府控制人民币流通,因此预计短期内在香港发行的人民币债券供应有限,而内地较小型的中资银行未必有信贷评级,因此预期香港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步伐较缓慢。
汇丰银行
汇丰银行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师梁兆基表示,由于香港目前的人民币存款金额仅200多亿元,因此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易于被市场吸纳。
他同时预测,香港政府近日公布的“十一五行动纲领”中的有关金融发展建议,如设立人民币期货、港商可以用人民币结算等,有望在短期内落实。
(责任编辑:单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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