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饮料行业大部分企业税率33%,将从名义税率下降中受益。剔除亏损企业后,执行名义税率33%的公司16家,平均实际税率36.2%,高于25%所得税率,对这些公司而言两税合并将属重大利好。
◎名义税率为15%的企业6家。
◎从受益于税率降低的公司来看,泸州老窖、贵州茅台、五粮液、山西汾酒净利润增长幅度超过10%,张裕A、伊利股份、双汇发展的净利润增长在9%左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去年12月24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统一后的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新税法将法定税率水平确定在25%,对外资企业的过渡期设定在3~5年,并将税收优惠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地区优惠为辅。食品饮料行业大部分企业税率33%,将从名义税率下降中受益。剔除亏损企业后,执行名义税率33%的公司16家,平均实际税率36.2%,高于25%所得税率,对这些公司而言,两税合并将属重大利好。
预计“两税合并”草案将于2007年3月可以递交人大会议讨论,通过的可能性极大,具体实施可能要到2008年1月。目前在扣除税收优惠后,内资企业实际所得税税负平均为25%左右,而外资企业实际所得税税负平均仅12%左右。外资企业实际税负仅为内资的一半左右。税负上的差距,使得内资企业在技术更新、规模扩张以及发展后劲方面的竞争力明显落后于外资企业。
食品饮料行业大部分企业税率33%,将从名义税率下降中受益。剔除亏损企业后,执行名义税率33%的公司16家,平均实际税率36.2%,高于25%所得税率,对这些公司而言两税合并将属重大利好。名义税率15%的6家,平均实际税率22.0%,后者主要以啤酒类公司,有先进技术企业(比如光明乳业)和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企业为主(比如西部偏远地区酒类企业),预计仍将享受税收优惠,税改对其影响不是特别大。
从受益于税率降低的公司来看,泸州老窖、贵州茅台、五粮液、山西汾酒净利润增长幅度超过10%,张裕A、伊利股份、双汇发展的净利润增长在9%左右。
需要指出的是,第一食品税率为15%,但是主要利润来源上海金枫酒业执行的是33%税率,因此两税合并对第一食品影响不是特别大。另外还需说明的是:母公司虽执行33%所得税税率,但并表的子公司有可能享受税收优惠,执行15%所得税税率;而母公司享受税收优惠,不代表其全部并表利润都是这个税率,可能部分子公司实行33%税率。
不同名义税率食品饮料上市公司平均实际税率、净利润总额上市公司名义税率 家数 平均实际税率 净利润(亿元)白酒33%/15%10/237.60%23.30葡萄酒33%/15% 2/0 29.34%3.14黄酒33%/15%1/124.16%1.96啤酒33%/15% 1/2 26.69%6.08乳制品加工 33%/15%1/125.39%5.05屠宰及肉类加工 33%/15% 1/0 32.21%3.71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注:剔出亏损企业,以2005 年报数据计算)
重点公司2005 年度名义税率、实际税率及税改后净利润增幅上市公司 名义税率% 实际税率%净利润增加幅度%泸州老窖3362.5338.58贵州茅台 3339.1212.42五粮液 3333.1916.12山西汾酒3338.6027.43张裕A3329.339.40古越龙山 3355.4713.39伊利股份 3330.958.87双汇发展3332.219.84
(注:泸州老窖以2006 年前三季度数据计算净利润增幅13.27%)
计算方法:
所得税名义税率均为25%;税前列支、资产税务处理不变;不考虑税收豁免期;
净利润增长=名义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税改前名义税率-25%)×(所得税÷税改前名义税率);
净利润增长幅度=增长的净利润÷净利润=(税改前名义税率-25%)×所得税÷(税改前名义税率×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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