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 关问题的通知》,对此,万 科A认为:
    1、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增值税清算规则和方法,便于土地增值税政策 的落实和执行,但在土地增值税缴纳标准等方面与以往规定无重大变化。
    2、公司已按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和各地方政府规定,在房产实现销售的同 时预交了土地增值税,并按相关规则,在以往年度业绩中作了相应的成本预提 ,同时还在新项目发展中考虑了相关因素。
    3、公司已披露的2006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度增长50-65%的预期将不受上述影 响。
    4、公司一直以普通居民住宅开发为主,因而受土地增值税影响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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