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0.5%,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普遍较好,部分小型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差,产品中违规使用氯酸钾药物、引火线的引燃时间超标及缺少重要安全标志等问题较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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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查发现,部分产品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的情况,极易引发安全事故。部分产品燃放性能不合格,存在火险、低炸、炸筒等缺陷,容易发生炸伤人或引燃物品的危险。另外,部分产品引火线的引燃时间不符合标准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烟花爆竹引火线的引燃时间有严格规定,不能太短,也不能过长。抽查中有51种产品的引火线引燃时间项目不合格。还有部分产品存在标志、包装不合格的情况。有个别产品的包装上没有任何标志;有部分产品无厂名厂址、燃放说明、产品级别、产品类别,警示语不清楚等;有部分产品无外包装或使用外包装材料不具备防震、防压、防潮等要求。
针对本次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反映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
(责任编辑:悲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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