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前断然否认 10天后称券商借壳
近日,西水股份 股价连续拉升,成为市场一大牛股,人们一直在寻找其股价大涨的原因。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公司可能被券商借壳 ,但立即被公司断然否认。
昨日,公司公告称,股东正与有关证券公司接洽借壳上市 的有关事宜,目前正在制定有关方案。这样,公司股价大涨的原因终于找到了。不过,有业内人士质疑,如果小股民听信公司此前公告抛出股份,之后股价飙升32%就跟他没什么关系了,这种事实损失由谁负责?该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出尔反尔,“制造”信息不对称,是否有违“三公”原则?应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公司表示,1月8日的公告是为了澄清媒体2006年11月14日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但业内人士黄建中表示,为什么11月14日的报道,两个多月后才澄清公告?这有违信息披露规定。2006年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1条规定:在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时,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而公司的公告却是“尚未与任何证券公司进行正式或者非正式的接触”,否认得一干二净。
不过,也有市场人士认为,也许是因为股东层面的运作,上市公司当时确实不了解情况。只是同期该股大幅上涨,从12月15日起西水股份至今已上涨了96%,这种“先知先觉”令人不解。
当然,我们可以善意的理解,也许公司担心券商借壳的消息走漏,步长江证券借壳东湖高新股价过高,被迫取消的后尘,不得已而为之。但有意思的是,公司1月8日公告中“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公司遂发表澄清公告”的表述,与18日公告中“目前股东正在制定券商借壳方案”相去甚远,真不知道投资者应该相信公司哪次公告?更进一步,如果这种事例多了,投资者还敢相信公告吗?
(责任编辑: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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