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费杨生 北京报道
    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发布通知指出,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必须在银行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资金划转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不得支取现金。
    《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房地产经纪合同中应当约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交付的条件和具体方式,而且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也不属于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的负债,其所有权属于交易当事人。”
    同时,房地产主管部门将加强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开立和执行情况、专户资金的划转情况加强监管,确保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款专用。”
    此外,通知还叫停了 “吃”差价,骗取看房费,采取内部认购等手段营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发布虚假、未经核实或重复的房源信息等不正当行为,违规者将被处以“市场清退”的责罚。
    北京市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市场总监金育松认为,如果严格执行的话,交易资金被冻结将切断不良中介挪用客户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等行为;而打击吃差价行为将有利于挤出房价中的虚高部分,平抑当前的高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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