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审批方式(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使国土资源部不再埋身于繁杂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事务,可以将更多的精力用于监督管理,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则可以进行近距离监管。”这是昨天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新批地政策时指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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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的审批方式做了进一步明确。城市建设用地由过去的报国务院分批次审批,调整为每年由省级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经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政府具体组织实施。而国土资源部门将主要负责审查把关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区位和规划用途,以及征地补偿安置、补充耕地总体情况,在国务院批准用地后,指导、监督地方搞好组织实施工作。
中国国土资源网土地市场顾问服务中心总经理冯晖向记者表示,《通知》的出台表明了中央进一步集中土地审批权、强化国土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时他介绍说,调研土地审批权集中的工作从2006年初就已经启动了。
据了解,此前建设用地的审批权相对分散,各级国土部门拥有一定的土地审批权力,只有重点项目才需要上报国务院,这样就造成了审批时间长、审批程序繁、一些地方规避审批、批后监督管理难以到位等问题。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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