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到境内外上市,条件成熟的要争取整体改制上市或主营业务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也要将优良主营业务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进一步把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
■尽快出台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日在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要尽快出台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办法,各地国资委也要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促进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公开、公平、公正地有序流转,防止内幕交易、蓄意炒作,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
“目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基本完成。截至2006年底,全国除金融机构控股的上市公司外,801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有785家完成或启动了股改程序,占98%。其中,604家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有593家完成或启动了股改程序,占98%;194家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有189家完成或正在启动股改程序,占97%。内蒙古、辽宁、安徽、山东等14个省?区、市?已全部完成股改工作。中央企业要发挥稳定股市的作用,为股市做贡献。”李荣融表示。
2006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中央企业调整重组力度进一步加大,去年有10组20家企业联合重组,中央企业户数已由196家减到159家。
李荣融在总结了2006年工作的同时,还对2007年的国资监管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
首先,要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到境内外上市,条件成熟的要争取整体改制上市或主营业务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也要将优良主营业务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进一步把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建立规范的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行使重大投融资决策等出资人的部分职权,尽快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有效运行和制衡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制度。
其次,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集中,要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发展壮大一批对当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大企业、大集团。
三是严格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断完善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提高进场率和竞价率。针对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证券市场进入全流通的新形势,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监管工作。今年要尽快出台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相关办法,各地国资委也要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促进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公开、公平、公正地有序流转,防止内幕交易、蓄意炒作,切实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重大事项监管力度,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规范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建立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风险防范体系。
此外,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探索建立董事会评价办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落实。
李荣融表示,国资委已与财政部多次协商沟通,争取今年建立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同时,要抓好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李荣融介绍,2006年,159家中央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81368.8亿元,同比增长20.1%;实现利润7546.9亿元,同比增长18.2%;上缴税金6611亿元,同比增长20%。截至2006年底,资产总额122663.4亿元,同比增长16.2%;净资产53489亿元,同比增长15.2%。(刘丽靓)
(责任编辑: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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