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炒股、买卖基金”的风潮从去年8、9月就已开始,一直蔓延至今。形成风潮的大背景是,从去年年中始就不断迭创新高的A股市场。典当业界人士警告当户,典当炒股风险较大。且一旦典当公司和客户发生纠纷,保护当户利益的法规缺失
网上淘宝火热,地面典当热火。
北京城里的典当行从2006年年底后,如雨后春笋般林立在各条主干道旁,大幅典当广告牌甚是耀人眼。
2007年1月16日下午5点,京城夜幕徐徐降临,西单商场后的华远北街一号楼,闪烁着红灯的北京金保典当行字样异常醒目。在一扇不起眼的防弹门后,《财经时报》记者见到了金保典当行副总经理胡波。
年关想见胡波很不容易,各行各业过年关时也正是典当行的黄金季。记者约了胡波三次都未能成功。这一次,刚从外面谈完生意的胡波,终于被记者堵在了行里。
已近打烊时间,摸门而进的典当者依然不绝,咨询的电话声也此起彼伏,就在《财经时报》采访胡波的短短半个小时里,胡波接了5次电话,接待了3位客户。
胡波的忙碌,折射出贴着“旧社会”标签的典当行焕发的生机。
典当业空前繁荣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将其不动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一般来说,已经抵押的房产不能办理典当。
全国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1月,全国共有2052家独立的典当法人和82家分支机构,注册资本金180亿元人民币,从业人员达1.8万人。
最新的全国典当行总数目前还未公布,胡波估计,2007年将达2800家(含分支机构)。
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累计典当金额700亿元,2006年超过800亿元。
“一年就上一个百亿台阶,而且,这样的快速增长规模是由少数人创造的,可见这个行业还是很有魅力的。”据胡波介绍,一家典当行的员工一般在20人左右,月薪每人3000到5000元不等。按业内通行说法,一家典当行一年的纯利润一般为其注册资本金的15%至20%。
据《财经时报》调查,促使典当金额迅速攀升的背后,并不仅仅是业务正常的高峰期使然,原因另有所在。
典当炒股成新热
胡波坦承,“典当炒股、买卖基金”的风潮从去年8、9月就已开始,一直蔓延到现在。形成风潮的大背景是,从去年年中起就不断迭创新高的A股市场。
华夏典当行董事长杨永曾表示,自从去年下半年股市行情看涨后,房产典当业务比以往增长明显,约有三成以上的房产典当客户用换到的资金去买股票或者投资基金。
事实上,杨永指出的“约有三成以上的房产典当客户去买股票或基金”或许略显保守。
这是因为,典当行并不能完全控制典当贷款的用途去向,典当业界的更多人士认为,典当炒股的客户有可能超过三成。
盈利风险
曾有理财师算了一笔账:2006年股票型基金平均收益超过100%,其他各种类型基金整体平均收益也达到53%。
如果将一套价值130万元的房产典当,可获得100万元资金投资基金,保守估算,几个月内按照平均53%的利益,减去手续费、税费可以赚到50万元左右。而目前房产典当费率最高不超过每月3.2%,以半年当期计算,100万的房产典当费只要19.2万。刨去抵押费用,投资者能净赚30万元左右。
当然,这样的计算是理想模式,没有考虑到投资风险,而且,这位理财师所提供的数据也显片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金经理告诉《财经时报》,53%的收益是指年化收益率(即根据一个星期、或一个月的基金投资收益率,折算成年收益率),这个数据是2006年股票市场表现最强劲时,才可能获得的收益。
“目前,多数基金公司预测2007年的基金年收益率在20%左右,按照房产典当的月综合服务费3.2%计算,三个月将达9.6%,一年达38.4%,加上买卖基金的手续费,典当后的投资收益其实很难得到保证。”
全国典当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北京典当行业协会会长郭金山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明确表示:“典当炒股,或买卖基金风险很大。”
北京典当行协会监事长、北京宝瑞通典当行执行总经理刘梅芳更强烈地反对“典当买基金”,刘梅芳曾任广西信托投资公司驻京首席代表。
郭金山表示,典当主要适用于短期融资,“超过6个月的大额资金需求最好不要通过典当来申请贷款;如果是炒股,大量资金最好是自有的,典贷只能是少量弥补短期融资的不足。”
典当行也亏损
典当行业并非一本万利,没有任何风险。《财经时报》注意到,典当公司自身也存在经营不善的风险。
刚刚结束的全国典当行业会议披露,2006年全国典当行中1/3盈利、1/3业绩持平、1/3亏损。
郭金山透露,北京已有4家典当行没有进行年审,但他不愿透露具体亏损的典当行名单。
与银行相比,典当行实力远不及银行,如果出现一笔数额较大的坏账,就会面临破产。
胡波告诉《财经时报》:“一般而言,一家典当行平均一年会碰到约20起用假手续、假黄金等骗当的情况,加上典当资金多从商业银行借贷,因此,典当行本身的法律风险、经营风险、误收赃物风险、鉴定估价和市场预测失误风险、绝当变现风险等都很大。”
一旦典当公司和客户发生纠纷,《典当管理办法》中只有一条不太清晰的规定保护客户利益。这一办法中的第41条称:“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而估价一般远低于实际价值,通常赔偿金额应是估价的120%。
此外,当遇有不可抗力导致质押当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典当炒股、典当买基金”越来越多的现象,上海的典当行为了控制自身的经营风险,已开始更改典当期限3至6月的惯例,将客户融资还款期限限定在一个月左右,而且,将此类业务的增幅控制在10%以内。
这种做法,或许值得其他城市效仿。以免出现股票市场一旦大幅下挫,即引发典当行业整体风险爆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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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业身处洗牌期
按照国家规定,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超过4.7%,房地产质押典当的费率不超过3.2%。
在现实操作中,各家典当行为了争夺客户,一般都不会按费率的上限最高线收取,而是与客户相互协商费率。
为了争夺客户,典当业中互相压低费率的现象并不少见。
此外,商业银行看到房产抵押业务的利润甜头,也参与到了这场“战争”之中。在温州,典当行基本无法开展房产典当业务,因为当地银行办理相关房产抵押贷款的速度比典当行还快??只要两天,手续也更简便。
在北京典当行业协会会长郭金山看来,典当行业已经身处“内部和内部、外部和内部”的竞争期。
北京典当行协会监事长刘梅芳认为,通过市场正常竞争来实现典当行业的优胜劣汰,将是必然。目前,各地已有很多典当行关了门,北京也有个别典当行放弃了年审。
一些典当行“坐庄”股票市场更给这个行业带来了不小的尴尬。
去年11月,中国证监会对西安富秦典当行负责人郝一平及该公司4名职员给予了禁入股票市场的惩罚。这是因为,上述几人从2001年3月30日到2001年7月20日,利用典当从商业银行贷款的资金,炒作并操纵基金景博,使得基金景博每单位价格累计涨幅达到67.34%。
郭金山希望管理部门能对典当行采取听证制度,由政府、协会、专家等来“发牌”,以“不造成资源浪费和减少腐败产生的可能”。
(责任编辑: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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