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关条款 ,相关股权转让价格将按照评估价格进行结算,现将前次公告未提供评估价值 的相关股权转让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根据有关《资产评估报告书》,青岛澳柯玛集团空调器厂评估价值为 135763442.60元,并以此作为100%股权转让的价格;青岛澳柯玛进出口有限公 司评估价值为123934234.08元,69.2%及30.67%股权转让价格分别确定为 85762489.98元及38010629.59元;青岛澳柯玛商用电器有限公司评估价值为 59788546.98元,60%及40%股权转让价格分别确定为35873128.19元及 23915418.79元。
    通过上述股权的转让及受让,累计可充抵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 企业对公司的欠款422192080.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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