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修订后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公布。在经过了将近一个月的铺垫之后,中央企业比较平静地过渡到第二任期(2007年-2009年)考核。
1个月以前,国务院国资委开始对央企第一任期(2003年-2006年)的经营业绩进行总结评估。
这一消息在央企系统所引起的反响被形容为: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央企负责人在接受这套制度的同时,也感觉到了业绩考核的威力。
按照工作流程,2007年3月份,国务院国资委将和中央企业负责人分别签订业绩目标责任书,并以此作为对央企负责人进行第二任期考核的基本依据,而责任书中的责任指标,则是由央企负责人提交、国资委审核认可的双向沟通确定的。
“对第二任期考核的方式方法,我们基本没有意见,目前正在对照公司的具体情况,列出自己的考核目标。”一位央企负责人告诉记者。
第一期15人撤职
以撤职15人来结束第一个考核任期,开启第二个考核任期,可谓是一个有杀伤力的承前启后点。
尽管国资委方面对于15位因考核不合格而被撤职的央企名字守口如瓶,但从可靠渠道传来的信息是:在这15位被撤职的央企负责人中,没有正职负责人。
按照国资委之前颁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被纳入考核的央企负责人,应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主要企业领导人;每年薪酬分为基薪(基本工资)和绩效年薪两部分,平时每月拿基薪,第二年领绩效奖。
任期考核的结果将决定央企负责人是否继续留任。A、B、C、D、E五级别的指标用来分别衡量不同的业绩效果。其中C级为完成考核目标,绩效奖为年度基薪的1倍到1.5倍,最高的A级其绩效奖不超过年度基薪的3倍。考核结果为D级和E级的企业负责人,除根据考核分数扣减或者延期绩效年薪外,将根据具体情况,可不再对其任命、续聘或对其进行工作调整。
可以肯定的一个信息是: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唱片总公司以及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国远东国际贸易总公司这几家连续被评为E级的企业中,有企业负责人已经被撤职,这些人在15名被撤人员之列。
此前,李荣融在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中国唱片总公司两家企业连续两年获得E级,一个企业连自己的账都算不清楚,你的领导还干什么?”
国资委有关人士进一步告诉记者,按照之前的有关规定,对于这些由于考核不合格而被免职的央企负责人,在薪酬的支付上也按有关规定进行,“该扣的要扣,该罚的要罚,该延期支付的就延期支付”。
按照国资委规定,绩效年薪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等因素延期到连任或者离任的下一年才能领取。
从央企总体表现来看,2004-2006年第一考核任期内,央企主营业务收入增长78.8%,年均递增21.4%;实现利润增长140%,年均递增33.8%;上缴税金增长96.5%,年均递增25.2%;净资产收益率达到10%,提高了5个百分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144.4%,大部分央企的考核可以说是业绩良好。
知情人士透露:此次国资委免去15位央企负责人的职务,只是初步结果,最终的考核结果还是要等到7、8月间的2006年业绩考核结果统计完成之后。
第二期考核“四大抓手”
在雷厉风行进行奖惩的同时,国资委也在修正第二任期考核的方式方法。
李荣融表示,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促进央企主业建设和核心竞争力,是央企第二任期的主要目的。
这三个目标体现在最新修订的《暂行办法》中,是四个主要“抓手”:一是目标值确定。在第二任期的考核阶段,考核目标值将主要由企业自身情况,结合发展战略、纵向横向比较、对标之后来确定,“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增强中央企业自己考核自己的内在动力”,国资委薪酬局官员说。
二是分类考核。在年度和任期分类指标选择上,强调要针对企业管理“短板”,强化对技术创新能力、资源节约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的考核。
三是鼓励价值创造。主要是经济增加值(EVA)指标被引进作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主要方式,主要是为了引导中央企业更加关注企业价值创造。
另外,在激励约束机制方面,薪酬和业绩的挂钩则更为紧密,“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业绩也将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国资委官员解释道。
此外,国资委还将设立单项特别奖,对在自主创新(包括自主知识产权)、资源节约、扭亏增效、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负责人,给予单项奖励。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谈到任期考核方式变革的时候还表示,对已经基本设立了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的企业,将建立对董事会的评价考核制度,并由董事会来考核经营层。
对于外界一直比较关注的是否继续以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考核的主要指标,国资委有关官员认为,根据当前央企情况,短期之内,净资产收益率依然可以作为主要考核手段,但会考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不断探索新的更为有效的考核方式。
记者了解到,部分央企负责人更为关注的另外一个特殊情况是,对于刚刚完成重组的企业,如何考核负责人的业绩?“两家公司合并后,除了资产整合之外,如何排位置、定级别,又如何衡量业绩,是个很大的问题,业绩好的企业不愿意重组一些较差的企业,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担心被拖后腿。”某央企负责人对记者说道。
对此,国资委有关官员指出,由于第二任期的考核,会更多由企业自身来做决定,因此,企业在列出自身的考核目标值的时候,就应该把“是否重组”,以及“重组对业绩目标的影响”这方面的因素也考虑进来。
(责任编辑: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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