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系列报道
“撕开医药惊人黑幕”终结篇
铁腕药监最高官为何被绊倒
九高官先后落马凸显药监真实黑洞
当第一张牌倒下后,无论这个链条有多长,最后那张牌便注定了逃不脱倒塌的命运——这是多米诺骨牌的神奇规则!2007年新年伊始,郑筱萸的落马再一次验证了这一神奇规则的倒塌效应!被人们称为药品审批腐败链的药监系统,早在郑筱萸落马以前,一系列贪官已先行倒下:周航、于庆香、郝和平……这一张张“骨牌”的倒下,导致了最高位置的郑筱萸的落马。
2007年1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案被定性为“严重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消息见报后,曾以举报医药黑幕闻名、被本报报道过的陈正义(化名)、胡卫民等医生纷纷打来电话,表达对此案的关注。从2006年5月中旬开始,本报先后接触数十名业内人士,深入调查发生在医药领域内的重重黑幕。一位曾举报药价虚高内幕的医生告诉记者:“医药黑幕,是一个层次性的系统问题。我所知道的,不过是最基本最浅表的黑幕而已。从郑筱萸案来看,更大的黑幕还是来自高层监管的失控,其危害性显然也更大。”
上篇:铁腕局长的“达观”
从全国劳模到药监局长
郑筱萸,1944年12月生,福建省福州市人,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毕业以后,郑筱萸曾在浙江民生制药厂工作多年。从技术科长做起,直至升任企业负责人,郑筱萸走的是一条传统的成长之路。有着23年制药业从业经历的郑筱萸,曾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入选首届全国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家,为日后主政国家药监局,打下了厚实的基础。
郑筱萸于1994年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家药监局从卫生部独立出来,郑筱萸出任第一任局长。2005年6月22日,年满60岁的郑筱萸,被免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在郑筱萸主政国家药监局期间,外界对他的评价不错。《商务周刊》在一则报道中提到,一位药学专家说,郑给人的第一印象很儒雅。
资料显示,郑筱萸在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7年任期内,主要办了两件大事。一件是“地标”升“国标”,保健品升为准字号药;另一件事是推行GMP、GSP认证。(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心情沉重”痛批伪劣食品
“郑筱萸给人的印象,在某种程度上颇有铁腕之风”,经常去药监局采访的某记者说。在2005年全国两会 召开期间,郑筱萸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就治理药品广告话题发言时曾说,“办法就在我们手里,没有治不了的。”
2005年3月15日,在央视“中国法治报道”的节目上,郑筱萸说:“身为政府综合监管部门的负责人,看到市场上还存在这么多伪劣食品,老百姓的健康安全受到威胁,我的心情非常沉重……”郑筱萸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特别关注,为他赢得了外界的好评。
郑筱萸曾对媒体宣扬过他达观的金钱观:“一个人去世时,能带走的一定不是金钱,而留在世上源远流长的是人的品格和精神。”
而实际上,郑筱萸却走上了一条腐败之路,其巨大反差令人惊叹!而这些曾被郑筱萸在公开场合反复强调的内容,如今听起来颇具讽刺意味。(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相关链接
药监高官
落马档案
▲ 周航:浙江省药监局原局长,2002年8月9日,因受贿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 于庆香:吉林省药监局原副局长,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2006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郝和平: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因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于2006年11月29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 付玉清:郝和平之妻、国药集团联合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原行政部主任,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 曹文庄:国家药监局原药品注册司司长。2006年1月12日,被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立案调查。
▲ 卢爱英: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原处长,与曹文庄同案调查。
▲ 王国荣:国家药典委员会原常务副秘书长,与曹同案调查。
▲ 张树森:辽宁省药监局原局长,涉嫌贪污、受贿,于2006年12月25日被批捕。
下篇:倒塌的 多米诺骨牌
卸任一年半后突遭“双规”
郑筱萸最后一次公开亮相是在2006年12月22日。在当天上午由北京市药学会与北京市执业药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年会上,郑筱萸以中国药学会理事长的身份出现。
3天后的12月25日下午,中纪委在国家药监局的一次局长级会议上宣布:“经党中央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对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消息传出以后,立即在药监系统引发强烈反应。郑筱萸的“双规”距其卸任国家药监局局长一职已有一年六个月。“如果不是有重大的犯罪事实,一般不会出现这种状况。”一位药监系统的工作人员说。
审批灰链绊倒众高官
“从郑筱萸到他的两任秘书郝和平、曹文庄,再到辽宁省原药监局局长张树森的先后‘双规’和被捕,外界认为,郑筱萸案暴露出来的不仅仅是某些个人的腐败问题,而是他身后的药品监管体制。”某知情人士说的“他身后的药品监管体制”,很容易让人想到产生权力寻租空间的“药品审批作业链”,“郑筱萸一干人等的落马,正是这一链条崩裂的体现。”一位知情人说。
在2007年1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监察部对郑筱萸等人的案件定性为“一起严重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会议认为:“郑筱萸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利用审批权收受他人贿赂,袒护、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性质十分恶劣。”
妻儿竟同时涉案
某媒体曝出的最新消息显示,郑筱萸案还涉及到他的家属。这家媒体引述某地方药监局一位官员的话说,郑筱萸在离职一年半后被“双规”,直接原因与其妻子和儿子从国外代理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被海关查获有关。这位官员称,“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有着严格的程序,显然郑筱萸的妻儿避开了某些程序。”
一位熟悉郑筱萸妻子刘某的业内人士说,“刘某是那种喜欢干政的人,为人很高调,善于利用郑筱萸的资源。刘被抓前,在北京一家生物制药技术开发公司任职。”
“地标”升“国标”的玄机
某业内人士回忆道,1998年药监局成立以前,“新药注册申请的程序与管理是比较混乱的,往往递交上去好长时间都没人受理。”药监局成立以后,首先便出台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而《办法》出台后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将地方局批准药品(“地标”)的权力全部收回,推进地方药品标准转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国标”)。
有熟悉情况的业内人士认为,正是这一次的“地标”升“国标”的转换,为权利寻租留下了空间。1998年以前,地方完全可以批准仿制药,从1999年开始,改由国家药监局来核发药品批准文号。这意味着企业必须重新在药监局进行药品注册工作。
“我们国家有数千家制药企业,但药监局注册处也就十几个人,怎么可能有能力实行全面监管?”国家药监局一位官员说,“我国大多数制药企业都存在同质化生产的现象,这些报批的同质性药品,批哪家,不批哪家,药监局直接决定。”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当时批文都是明码标价的,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郑案彰显中央反腐决心
随着郑筱萸一干人的落马,外界看到了中央治理医药腐败的决心,而推行行政审批的公开透明化管理,已成为这一决心的具体体现。 今年1月17日,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接替郑筱萸担任第二任国家药监局长的邵明立在会议上宣布,2007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向药品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等高风险药品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对其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 (34237)
专家说法
不透明是问题的关键
湖南耀银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华认为,以郑筱萸等人为代表的药品审批腐败链的崩裂,暴露出我国现行药品生产、批发审批监管体制存在的诸多弊端。政府官员应该如何行使手中的审批权?谁来监管?如何监管?强调提高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执政能力,仅靠提要求是不够的,需要从完善一个个具体的行政管理制度做起。
王华认为,新药审批权集中并没有错,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监管同样权力很集中,但公开化让腐败孳生的空间压到最低。而中国药监局的权力集中是封闭的,这才是问题的根源。对药监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政务公开是当务之急。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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