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前日,北京市建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通知》。通知规定,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自住商品房后,不能随意出租、转让。购买非自住商品房的,也必须按照“商业存在”的原则进行交易,从而遏制了境外热钱炒房的行为。
据了解,为了防止境外热钱炒房,去年7月20日,北京市建委给开发企业下发了紧急通知,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暂定只能购买一套住宅。
北京市建委前日表示,去年7月21日前已签约(认购)的商品房进行预售登记和权属登记的,按原规定执行。对于购房的情况,交易权属管理部门将通过全市统一信息平台的交易权属管理系统,验证其购房情况。所购自住房的面积则未加限制。对于境外机构可以购买房屋的套数,此次未作规定。
(责任编辑:铭心)
|
·谢国忠:把股票分给百姓 |
·苏小和 |经济学家距政府太近很危险 |
·徐昌生 |是谁害了规划局长? |
·文贯中 |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
·王东京 |为保八争来吵去意义不大 |
·童大焕 |免费医疗是个乌托邦 |
·卢德之 |企业家正成长 没有被教坏 |
·郑风田 |全球化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 |
·曹建海 |中国经济深陷高房价死局 |
·叶楚华 |中国敞开肚皮吃美国债没错 |
热点标签:杭萧钢构 蓝筹股 年报 内参 黑马 潜力股 个股 牛股 大盘 赚钱 庄家 操盘手 散户 板块 私募 利好 股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