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时富金融(8122)及时富投资(1049)发表联合公布,披露两间过往向关连客户提供的保证金融资信贷,已分别超过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规则各2﹒5%及1000万元上限,而两公司以往资助并未严各遵守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规则之申报、公布及取得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时富投资董事及时富金融董事直至约2006年12月底方察觉已违反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规则,并已即时探取行动,于06年12月31日,过往资助项下之一切未偿还款项已悉数偿还,或已减低至低于100万元之界线以补救有关问题。时富金融亦已设立程序,定期监察授予客户之保证金融资信贷使用率,以确保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之披露规定。 时富金融亦与关连客户,即执行董事关百豪、罗炳华及王健翼、郑文彬及时富投资执行董事林哲钜,以及时富投资主要股东Cash Guardian与时富投资及时富金融之主要股东ARTAR及时富投资,订立保证金融资安排,除拟与ARTAR订立截至2009年12月底止三个财年,每年提供最多40亿元之保证金融资安排外,及每年向每名其他关连客户提供之保证金融资信贷将合共最多达3000万元。(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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