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北京市将加快城镇供热商品化、货币化。这是记者从市政管委昨日发布的《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供热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获悉的。
《规划》指出,要加快城镇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将采暖补贴由“暗补”变“明补”,保障低收入等特殊群体采暖问题作为重要内容,研究制定相应补贴政策。
在收费方式方面,《规划》要求加强供热计量,推进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据了解,目前北京有30个区域在试点供热计量收费,分布在城八区,包括写字楼、医院、幼儿园、政府机关等公用建筑,尚不包括民用住宅。
在价格方面,要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开、公正、公平和科学的供热价格体系和合理地调价机制,保障供热单位正常运营。
为对供热市场准入、退出、价格、质量和安全等实行有效监管,本市还将建立供热市场准入退出制度。
2005年12月17日, 建设部、建设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将逐步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原则上各地区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具体由各地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
(责任编辑: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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