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下称:宁波分 行)于2006年12月7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东睦 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60%,下称:东睦华晟)自 2006年12月7日至2009年12月7日与宁波分行签订的各类授信合同,在债务总余 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可周转限额内向宁波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东睦华晟已于2007年2月9日与宁波分行签订了贷款金额为1500万元的《人 民币借款合同》,担保期限自2007年2月9日至2008年1月11日主债务最终期满次 日起两年。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369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26369 万元。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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