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这是建设部昨天(14日)通报的廉租住房建设情况透露的。
昨天,建设部同时透露了目前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存在的五个突出问题:一是,仍有信阳、遵义、保山、固原4个地级城市,以及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财经数字
145:截至2006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经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还有145个城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54.7万户:截至2006年底,累计已有54.7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
70.8亿元: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为70.8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2.1亿元(含部分上交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9.8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3.1亿元,社会捐赠0.2亿元,其他资金15.6亿元。
23.4亿元:2006年当年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为23.4亿元,占1999年以来累计筹集资金的1/3。其中,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2.1亿元(同上),土地出让净收益3.1亿元,公积金增值收益为4.7亿元,社会捐赠及其他资金3.5亿元。
0:截止到2006年年底,包括上海、天津、北京等城市的用于廉租房建设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仍为零。
5.3万套:截至2006年底,已经开工建设和收购廉租住房5.3万套,建筑面积293.68万平方米。(余美英)
(责任编辑: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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