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民生话题)不要让农民“免了税,长了费”
——政协委员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建言
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刘羊旸、宋常青)“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以及各种惠农政策的落实,我国农民负担已明显减轻。
多次到农村进行调研的河南省监察厅副厅长储亚平分析说,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一些地方加重农民负担的内容和形式发生了变化,有的地方“税内损失税外补”。
“这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在收费内容上,由农业税费转向行政性的专项收费;二是在收费的方式上,由乡村组织集中收取转向由各收费机关、单位分散收取;三是在收费的对象上,由面向全体农户转向对要求办事或提供服务的部分特定农户。”
储亚平说,有的收费以合理的项目出现,但花样翻新,形式隐蔽,把本该免费提供的服务,分别以中介组织、协会等服务机构名义收取所谓的服务性费用;有的把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变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有的将无关的违规项目捆绑收取;有的以不为农户办事相威胁,强制或变相收取。
来自甘肃基层的全国政协委员杨新华认为,税费改革之后,长期以来积累的乡村债务化解缓慢。这不但影响了基层政权组织的正常运转,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成为诱发农民负担反弹的严重隐患。
如何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储亚平建议,各级财政、审计、物价、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综合监管部门,要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真正使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要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还要尽快修订完善农民负担监管的有关法律法规。”储亚平说。
杨新华建议,尽快解决农村长期以来积累的乡村债务,使基层政权组织能够轻装上阵,不仅有利于降低农民负担反弹发生的几率,对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也有帮助。
杨新华还表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从长远看要建立防止反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切实加强对现行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和公示内容的审核、监督,严肃查处加大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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