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审议通过新企业所得税法,预期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35%电力上市公司将有受益,其他基本不受影响。?? 我们统计了37 家电力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情况,13家公司当前名义所得税率在33%水平,将受益于新税率的实施。
新所得税法主要内容
此次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审议通过新企业所得税法,预期从2008 年1月1日开始实施。所得税法草案体现了“四个统一”: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主要内容如下:1、草案将新的内外资统一税率确定为25%。2、统一内外资企业各项支出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规定,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在成本费用等扣除方面,将实行统一的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扣除政策。由于草案扩大了税前扣除标准,缩小了税基,企业的实际税负将明显低于25%的名义税率。3、税收优惠。草案采取以下五种方式对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扩大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以及企业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税收优惠;二是保留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对劳服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四是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即经济特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即上海浦东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优惠;继续执行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即西部大开发地区的鼓励类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五是取消了生产性外资企业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产品主要出口的外资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等。4、对原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企业实行过渡措施。为了缓解新税法出台对部分老企业增加税负的影响,草案规定,对新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给予过渡性照顾:按现行税法的规定享受15%和24%等低税率优惠的老企业,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享受低税率过渡照顾,并在5年内逐步过渡到新的税率。
作者:联合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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