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在医药购销领域给行贿企业设立“黑名单”的做法得到了中纪委的肯定。这是甘肃省卫生系统防控商业贿赂
出的新招,目的在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防控长效机制。
在甘肃省卫生厅近日出台的相关规定中,有不少新办法从源头上入手防控商业贿赂。
其中包括各级医疗单位负责基建工程以及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等工作人员均实行轮岗制,原则上分管领导4年必须换岗、科主任和药械采购人员每2年必须换岗。医疗卫生人员的“污点记录”将纳入职工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存入医德医风档案。凡经执法执纪机关或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在药品、医用设备、试剂和耗材购销活动中,存在向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商业贿赂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列入医药购销领域行贿企业“黑名单”,在全省卫生系统内进行通报,凡列入“黑名单”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招投标活动。此外,卫生系统还针对系统内部的领导干部、医疗卫生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等三类人员下发了廉洁从业规定,以此约束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这一系列的新举措,从教育、制度、监督等多方面入手形成了有效的封堵商业贿赂防线。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卫生系统自查自纠不当回扣和让利共计300多万元,设立的商业贿赂专项账户共收到上缴资金61.98万元。(记者李欣瑶)
(责任编辑:马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