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召开三届八次董事会及三届 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6年末总股本359118030股为基数 ,每10股派0.20元(含税)。
    三、通过续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4月25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 其它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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