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在自己的房屋后面开“新闻发布会” 本报记者 秦力文 摄
事件回放 网上“最牛的钉子户”被法院裁定限期搬迁
一个已经被挖成大坑的工地中间,孤零零地伫立着一幢两层小楼,它的四周被挖成了悬崖峭壁,犹如一座大海中的孤岛……这是一张在网上广泛流传的照片,极具冲击力地展示了城市拆迁的极端场面,因此被网民誉为“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
这幢孤独的小楼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的闹市区已经长达两年多,周边280户均已搬迁,仅剩这1户未搬迁。当事人吴某说:“我不是钉子户,也不是刁民,只是一个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公民,我愿意坚持到底。
2007年3月19日下午,九龙坡区法院裁定,要求吴某限期搬迁,如不履行,法院将强制执行。吴某当庭表示不服法院的裁定,表示还要继续维护自己的权益。
本报重庆3月22日电 记者秦力文 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及该院限期履行通知的规定,3月22日是法院规定重庆“钉子户”吴某夫妻拆除自己住房的最后一天。根据法院的“限期履行通知”,吴某夫妻应在今天12点以前拆除自己的房屋。然而,记者今天从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获悉,九龙坡区法院23日将不会强制执行拆除重庆“钉子户”吴某的房屋。
重庆九龙坡区法院的这名负责人称,九龙坡区法院虽然对九龙坡房地产 管理局诉吴某夫妻住房强制执行案,作了限其在3月22日前执行九龙坡区房地产管理局拆迁的行政裁决书的裁定,但法院使用强制执行的手段时有相应的法律程序。这名负责人表示,九龙坡区法院目前尚未对此案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因此不可能在3月23日拆除吴某的房子。
记者还电话采访了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庭的有关负责人。这名负责人表示:目前关于吴某拆除房屋一案的有关案卷还没有拿到该院的执行庭来。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该院明天不会强制拆除吴某的房屋。
在吴某住房的后面,有来自全国的几十家媒体记者对吴某进行了采访。在这个自发形成的“新闻发布会”上,吴某向记者们讲述了自己房屋拆迁案的来龙去脉。本报记者问:在九龙坡区法院规定的日期内,吴某夫妻会不会自行拆除或搬迁?吴某表示,她并不想做“钉子户”,但在法院的裁定下达后,施工方已经将惟一能进房屋的路全部铲平了,她现在想搬也不可能再搬了。此外,她还表达了如果能够达成协议,她愿意搬迁的愿望。
吴某最初的愿望就是在原址、原面积和原朝向要相同的房屋。但开发商不同意这一要求,只能根据开发商要求的方式用货币补偿。该补偿协议是地面一层每平方米18841元;二层以上每平方米3785元。而据九龙坡区国土管理局提供的材料,吴某所住的地区系重庆市九龙坡区的最中心地区,目前该地区地下车库已经被炒到1.7万元1平方米了。
吴某表示,目前虽然已经回“家”了,但由于该房屋断水断电已两年多了,因此在此居住将非常困难。
“钉子户”吴某的房屋四周被挖成了悬崖峭壁,犹如一座大海中的孤岛。(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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