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定风声已经放出杭萧钢构“订单利好”提前泄露
    据新华社电 连日来,杭萧钢构“344亿元大单事件”持续升温。记者最新调查发现:杭萧钢构承接巨额合同这一“重大利好”,在第一次公告之前已在公司内部大会上宣布。
    记者了解到,早在今年2月12日,杭萧钢构召开了隆重的2006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公司董事长单银木发表了总结讲话。他在讲话中提到:“2007年对杭萧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如国外的大项目正式启动,2008年股份公司(收入)争取达到120亿元,集团目标(收入)为150亿元”。
    当天,杭萧钢构股价高开,以涨停收盘。2月13日、14日,其股价又是连续涨停。2月15日,杭萧钢构董事会才通过上交所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止,公司正与有关业主洽谈一境外建设项目,该意向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00亿元,分阶段实施,建设周期大致在两年左右。若公司参与该意向项目,将会使公司2007年业绩产生较大幅度的增长。”
    2月15日、16日,杭萧钢构连续两天开盘即封涨停。此后春节放假、股市休市。2月26日节后开盘再告涨停。27日上交所发布提示,杭萧钢构“因重要事项未公告”而停牌,直到3月12日。13日发布关于签订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公告,杭萧钢构复牌后又告涨停,此后又是连续三个涨停,上演了一幕连拉十个涨停的“大戏”。3月19日,杭萧钢构被强行停牌,其疯狂行为戛然而止。
    据3月27日杭萧钢构高管层向媒体介绍,其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谈判与签署合同的过程是,今年2月初在深圳开始谈判,2月10日在杭州谈判合同细节,2月13日敲定合同文本,2月17日下午7点多在香港签订合同。
    “那边还在谈判,合同都没定下来,这边已经放出风声了。”一位业内分析人士指出,杭萧钢构高管人员个人有无提前买入公司股票,外界不能妄加猜测,但其做法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办法第二条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第四条规定,“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杭萧钢构344亿元“天价大单”引发的质疑和批评仍在延续,监管部门已立案调查,表态“决不手软”。近日又有消息称,除了合同本身,推动杭萧钢构股价暴涨的神秘资金以及内幕交易的传闻也是监管部门的关注焦点。业内人士认为,下一阶段市场关注的焦点将会从合同本身转向推动10个涨停的神秘资金。
    (胡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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